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9月10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料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原纸质就业协议书停止使用,我省推行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
即日起,2020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聘录用关系的,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电子协议书”)。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葵花码
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申请协议书务必慎重考虑,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最好与用人单位双方当面签订。
(2)毕业生提交申请后,学校审核前可直接修改相关内容,一旦院系或学校审核后,毕业生无法再修改信息。
(3)协议生效:《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同意且签字盖章,毕业生同意并签字后,无论毕业生是否上传系统加盖学校电子签章,协议书都已生效。因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是签约双方,学校只是鉴证登记方,目的是作为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依据(档案、户口的迁移)。
有些毕业生以为,不到学校鉴证登记,《就业协议书》就还不算生效的想法是错误的。
(4)协议书有效期:《就业协议书》是维持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从签约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双方的约定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与毕业解除协议,或其他协议中注明协议失效条款出现)为止。
有些毕业生以为,只要毕业后不去单位报到,《就业协议书》就会失效的想法是错误的。
(5)毕业生申报就业协议书后,均生成唯一的协议书编码,如毕业生违约需重新在小程序中按违约流程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违约申请功能将于近期推出。
一、电子协议书申请总流程图
1、申请对象仅限广东省高校2020届非定向毕业生,并已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学校不受理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推免的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申请。
电子协议书申请流程图
二、申请步骤
1、进入申请界面
微信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九宫格中间的“电子就业协议”,进入后点击“填写就业协议”即开始申请。
注:未完成“前置条件”,将提示“派遣方案及档案信息未初始化,未能进行就业协议书上报”, 点击9宫格左上角“个人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由学校、省就业中心审核并初始化后方可申请。
2、填写调查问卷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
3、核对个人信息
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将直接显示在协议书中。
(1)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政治面貌如有错误,应与学院、学校联系修改后再申请;
(2)生源地有误,请直接在“个人信息”模块修改,应待学院、学校审核后再申请;
4、填报就业信息
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填写就业信息,填报前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以下各项内容后再填报:
(1)★单位类型:根据签约单位的性质填写,可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类型的二级项目;
(2)劳务单位名称:如为劳务派遣(即虽然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实际工作时将与劳务单位签劳动合同的)形式的,可填写;
(3)★就业单位名称:填写签约单位全称,须与工商注册或法人代表证一致的名称;可点击“”搜索名称,如无法搜索,可与签约单位确认全称,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第三方平台查询;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签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如“就业单位名称”项目中无法查询,须与签约单位确认或自行查询;
(5)★单位所属行业:签约单位所属主要行业;
(6)★单位所属地区:签约单位所属地区,或主要工作地区;
(7)★单位详细地址:签约单位详细地址;
(8)★岗位名称:到签约单位就职的岗位名称,如软件工程师、管理培训生等。若未确定或未分配,可填写“暂未确定”等;
(9)★单位联系人:此次签约的单位联系人或就职部门联系人,须填写具体人名或人事部门;
(10)★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如为固话,须加区号;
(11)★单位联系邮箱:联系人邮箱,系统将自动发送确认邮件到该邮箱,签约单位可不同意协议书内容,由学生重新填写申请;
(12)★单位邮编: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3)★职业类型:从事岗位或工作内容的类型;
(14)★薪酬(月薪):与签约单位约定的具体月薪酬,该项不显示在协议书上;
(15)★签约时间:与签约单位签订协议的时间;
(16)★专业与就业相关:将就职岗位或工作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情况;
(17)★是否就业困难:求职过程中,就业的困难程度。
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
5、派遣和档案信息
根据与签约单位约定户口、档案的去向进行填写。如未确定或需申请接收函件,“档案去向类型”一律先选择“回生源地”,其他项目暂不填报。
各项目填写要求及说明如下:
(1)★档案去向类型:指毕业后档案去向的类型。其中分三种类型:
A、单位接收档案,指签约单位已具有人事接收权,可直接接收档案、户口,并与签约单位确认接收的,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可先在“主管单位”项目中搜索确认;
B、挂靠就业地人才中心,指签约单位不接收或无权接收档案、户口,学生需挂靠人才服务机构的;
C、回生源地,指户口档案直接回生源地的,或暂无法确认最终户口档案去向的,均选择此项。选择此项后,主管单位默认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地址默认为生源所在地区,派遣和档案接收信息不需填写。
(2)★主管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即有接收户口档案审批权的单位,一般为当地人社局、人才中心,或省内省级单位。省直单位一般其直属上级主管部门,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派遣单位填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市属国企、事业单位选择单位所在地区人社局。
(3)★报到地址:人事接收单位所在地区;
(4)具体派遣单位:具体接收单位;
(5)★档案接收单位:档案实际接收的单位;
(6)★接收单位地区:档案接收单位所属地区;
(7)★接收单位地址:档案接收单位具体地址,系统根据主管单位默认对应地址,如与签约单位明显档案接收,须写详细,最好按“**省**市**县(区)**路**楼**房”填写,该地址可能影响学生档案的寄送结果,务必认真填写;
(8)★单位邮政编码:档案接收单位邮政编码;
(9)★联系人: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
(10)★联系电话: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
(11)★户口是否在校:户口是否已迁来学校;
(12)★入户地址:毕业后户口将迁入的地址,必须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详细地址,如不确认,可填写“无”。不迁移户口的可填写“保持原户籍”。
注:此步骤填写内容仅用于学校审核协议书申请的依据之一,派遣信息及档案信息还可在毕业前进行最终确认及修改!!申请协议书前可阅读下列推文《派遣和档案信息填写说明》。
6、填写协议内容
本步骤填写内容将体现在协议书内容,请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各项内容后,再填写申报,以免与事先口头约定内容不一致,导致毕业生利益受损。
(1)★家庭联系人:家庭主要联系人,以便紧急联系;
(2)★家庭联系电话:(1)所填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3)★协议服务期(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业服务期限;
(4)★协议试用期(月):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限,一般一年服务期可设一个月,一般最长6个月,试用期纳入服务期限内;
(5)试用期开始时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职试用的开始时间;
(6)工作地点:就职岗位主要工作地区;
(7)试用期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工资;
(8)★正式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正式工资,应与签约单位明确工资计算方式,税前或税后等相关内容;
(9)违约金(元):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数额,可不设或为0。如要订立数额,应尽量与正式工资相匹配的违约金,一旦签字确认,无论是否上传系统鉴证,均属有效;如有违约,须出具解约证明;
(10)其他福利: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福利;
(11)附加内容: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特别对于前期很多口头协商约定的内容,应尽量以文字形式体现;
(12)附件:上传协议需要补充的内容;
(13)证件照:学生证件相片,应符合几种常用证件照要求,最好背景为纯色,系统将自动生成蓝色为底色的证件照。
7、申请信息确认
确认全部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上一步”到对应步骤中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申请。院系审核前毕业生可直接修改申请信息,一旦院系或学校审核后,毕业生无法再修改信息。
8、打印协议书并签约
经院系和学校审核后,毕业生即可下载协议书PDF版文件,一般打印2份,与签约单位同时签订该协议。
就业协议书中间的“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指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即派遣信息中的主管单位)盖章,有些地区人事部门需另外申请及出函(如深圳、广州),则此处不用盖章;有些地区(如惠州、东莞)会直接在此协议书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可在回传就业协议后继续申请办理。
9、回传就业协议
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应及时上传签订后的图片,系统将自动在此图片上加盖学校电子印章。
拍照上传时,应注意协议书上的左上、右上、左下三个二维码要与拍照界面的三个方框对应。
上传后即完成全部步骤。